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本次抽检5家流通企业销售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霉菌、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共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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