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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农业和合作社部继续推行禁止使用农药

发布时间:2020-06-04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


泰国农业部6月1日消息:泰国农业和合作社部召开会议,根据工业部将毒死蜱和百草枯等物质(包括:Chlorpyrifos 、 Chlorpyrifos-methyl 、 Paraquat 、 Paraquat dichloride 、Paraquat [bis (methyl sulfate)] or paraquat methosulfate)归为第4类有害物质,禁止生产、进口、出口、运输和持有的公告。该部高度重视工业部公告,在此次会议公布如下所述要求:从2020年6月1日起,


  1.农民、商人、分销商需退还上述物质;


  2.之前拥有属于第3类物质的生产许可证和进口许可证将作废;


  3.农民请于90天内(不迟于2020年8月29日)将上述第4类有害物质退还制造商或进口商,于120天内(不迟于2020年9月28日)到地方管理局报告退还的总量;


  4.制造商和进口商在270天内(不迟于2021年2月25日)将上述第4类有害物质的总数量报告植物和农业材料控制局;


  5.如违反工业部公告,将受到10年以下监禁或1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20万元)以下罚款或两者并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