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
预包装食品中致敏原成分
Allergenic ingredients in prepackaged foods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中致敏原成分。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7718中确产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致敏原 allergen
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
3.2
食品致敏原 food allergen
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
4 预包装食品中致敏原成分
4.1 含麸质的谷类及其制品
含麸质的谷类示例:小麦、黑麦、大麦、燕麦及其杂交品系。
4.2 甲壳类及其制品。
甲壳类示例:蟹、龙虾或虾。
4.3 鱼类及其制品。
鱼类示例:鲈、鲽或鳕。
4.4 蛋类及其制品
4.5 花生及其制品
4.6 大豆及其制品
4.7 乳及其制品
注:乳制品包括乳糖在内。
4.8 坚果及其制品。
坚果示例:杏仁(Amygdalus communis L.)、榛子(Corylus avellana)、胡桃(Juglans regia)、腰果(Anacardium occidentale)、美洲山核桃[Carya illinosiesis(Wangenh.)K.Koch]、巴西坚果(Bertholletia excelsa)、阿月浑子果(Pistacia vera)、澳洲坚果(Macadamia ternif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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