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规定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如果通过,意味着形形色色的网络食品即将走出监管真空地带。
不少人对此拍手称好。微商做的是熟人经济,讲究的是一传十、十传百地来扩散自己的影响力。朋友圈卖食品都将‘私人定制’、‘低价优质’作为卖点,但是家庭式生产、简易的配送队伍及设备,使得朋友圈食品质量很难有保证。这是大部分人担忧的事,美味也需要安全。
该《办法》的发布,弥补了法律对网络食品监管的空白促使微商食品经营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方向发展,为责任追溯提供可靠依据。
不过,出台以后真的能有效落实吗?从操作层面来说,落实对微商食品的监管确实具有一定难度。一是微商食品的宣传、生产、交易及配送等各个环节都十分分散,很难进行集中监管;二是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整条微商食品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监管的落实需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协助,但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当前对朋友圈食品并没有采取具体的监管措施,整个监管链条还不完善。据了解,微信平台的准入机制,仅针对认证餐饮类公众账号,而对于个人账号经营,还没监管细则。任何经营者都可使用第三方工具来开店,服务商并没有权力对出售的具体产品、准入审核做明确规定。但是不论经营者采取何种方式销售运营,其交易行为仍然是在平台上发起,平台方须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负起监督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