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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网售食品出问题平台担责

发布时间:2015-09-21作者:来源:杭州网 阅读次数:

网购到问题食品,向卖家投诉却不被搭理,很多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而自今年10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值得关注的是,新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此外,针对我国婴幼儿奶粉的品牌和配方过多过乱的现象,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申请新配方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可有效遏制企业借“配方升级”噱头提价的行为。而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标示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未按规定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自制“私房食品”不能再任性卖

目前,网购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数据显示,我国网络零售年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一项调查显示,网购食品的主力军是35岁以下的人,文化程度以大专以上的人居多。购买食品种类中,排在首位的是地方特产,其次是休闲类食品、营养保健品、婴幼儿食品和其他食品。

“网售食品比在商场、超市里的售价低30%至50%,而且网上还有很多自制食品,很有特色。”经常网购食品的陈小姐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网上出售的自制食品,商家都声称“从来不添加乱七八糟的东西”,这类食品很受年轻人的欢迎。

据了解,目前个人在淘宝开店,要上传本人和身份证照片,与公安网进行认证。另外,还要验证申请者提供的银行账户是否本人所有,但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天猫开店,则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


9月16日,南方日报记者登录淘宝网,以“自制食品”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了很多相关产品,如农家自制酸枣丝、农家自制酸辣萝卜块等,网上的产品图片看起来“色香味俱全”,商家还特意贴上了众多网友的好评。然而,记者发现,大部分店家既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生产许可证。


“和实体店相比,网络销售食品的店铺监督起来更复杂,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也只能是‘吃哑巴亏’”。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目前网络食品安全的管理都是事后监督,发生纠纷后找到相关部门去投诉,然后再由部门来解决,这样的监督模式非常被动。


而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同时提供生产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也就是说,以后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要做三件事: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消费者买到了问题食品,首先可以向食品经营者索赔,如果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者实名信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就由第三方平台先赔偿,然后第三方平台自己想办法去找食品经营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