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为关注,食以安为先的要求更为迫切。近日,海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专题了解。
3年内完成7项食品安全目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但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的基础仍然薄弱,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有待得到完全解决。
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管理科科长朱慧涓说:“下阶段,我市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科学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完备技术支撑体系,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7项食品安全指标,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7项指标分别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评估通过率达10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产量占比达40%以上;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产地准出率达100%,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市场准入率达90%,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建档率达100%,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率达100%,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率达90%以上;食品年抽检率达4批次每千人,食用农产品、食品动态监测合格率达95%以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问题食品召回率达100%,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舆情及时处置率达100%;公众、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分别达80%和85%以上,食品安全社会满意率达70%以上。